广告平台 – 庄闲棋牌官网官方版 -199IT //www.otias-ub.com 发现数据的价值-199IT Mon, 21 Apr 2014 16:13:01 +0000 zh-CN hourly 1 https://wordpress.org/?v=5.4.2 eMarketer:当可穿戴设备从装饰品转变成为广告平台 //www.otias-ub.com/archives/210124.html Tue, 22 Apr 2014 01:55:11 +0000 //www.otias-ub.com/?p=210124 广告主注意到,可穿戴技术的销售处于上升期,Advertising Age2014年4月的文章提及多个行业的专业人士相信,智能手表在未来几年内将成为广告平台。

 

1

 

Cisco2014年2月发布的数据提出了一些关于可穿戴设备的使用洞察,并预测这将在未来几年内呈现大规模增长。可穿戴设备的连接,预计将从2013年2200万上升至2018年的1.77亿,超过704.5%的涨幅。此外,估计来源数据流量,将从2013年每月2 petabytes,增加到2018年每月61 petabytes。

2013年世界范围内可穿戴设备平均每月带来的移动数据流量为78MB,Cisco估计,到2018年,这将增长342.3%,达到每月345MB。然而,这仍然落后于除非智能手机外的其他所有跟踪设备。

 

1

 

广告主并不是唯一希望跳上智能设备行列的。2014年1月Accenture投票结果表明,39%全球高级管理人员提到可穿戴技术,如智能手表和运动设备。作为一种新兴的技术,他们可能会考虑将其作为未来数字IT计划的一部分,这是排名第二的决议,仅低于低能耗组件和连接标准2个百分点。

via:传漾编译

]]>
从美国移动广告网络生态展望国内移动广告市场 //www.otias-ub.com/archives/188884.html Tue, 21 Jan 2014 02:46:30 +0000 //www.otias-ub.com/?p=188884 下面是来自BI整理的美国移动广告市场生态图谱,从中可以看到移动广告市场变得正日趋复杂,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

需求方平台汇总着广告主的需求,连接着各种广告网络和移动广告交换平台,完成广告主的营销诉求;供应方平台通过为媒体提供流量变现的综合解决方案而在网站供应方获得一席之地;广告网络或联盟通过对APP资源的整合,也为媒体提供了流量变现的手段,同时也为广告主提供了一个可用的投放渠道。

除了上述主流的角色,还有相关的数据提供方,通过收集用户数据用于广告定向而在业内获得一席之地。而诸如移动游戏和奖励网络这类则专注于服务游戏类广告主,提供积分墙一类的推广服务而在市场中立足。当然我们也看到存在主打LBS广告服务的企业,但这类企业无疑很难有长足的发展空间,因为LBS是移动广告市场的一个标配。

111png

看完国外的移动广告市场图谱,这里再来大胆畅想下国内移动广告市场。国内移动广告市场除了移动搜索广告外,其他展示广告主要以广告网络和联盟为主,市场上也涌现过不少先行的创业公司,但毫不客气地说这些创业公司都将面临着来自BAT强大的挑战,未来1-2年生存环境堪忧。

百度联盟已经高调进入这个移动联盟这个市场,并已经取得明显的市场地位;腾讯广点通联盟也在大力拓展媒体资源;阿里的淘宝联盟更是一直谋划着这块市场,只是因为手机淘宝尚未有大突破而没有大多斩获。但巨头们的市场号召力,定向能力毕竟对移动广告市场的创业公司们形成巨大的挑战,尤其是那些曾抢先的移动广告网络公司,开发者们图的是利益,而拥有更强大变现能力的公司不是这些创业公司,而是蓄势待发的巨头。

图表引用自BI

]]>
Facebook:不仅仅是广告平台,更 是一个丰富多彩的社交生态系统 //www.otias-ub.com/archives/173827.html Sun, 24 Nov 2013 16:56:14 +0000 //www.otias-ub.com/?p=173827 0001 0002 0003 0004

]]>
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7宗罪 //www.otias-ub.com/archives/159425.html Mon, 14 Oct 2013 15:22:38 +0000 //www.otias-ub.com/?p=159425 想必很多朋友都看过由著名影星布拉德•皮特和摩根•弗里曼主演的好莱坞著名犯罪惊悚电影《七宗罪》。七宗罪,正式译名为七罪宗,属于人类恶行的分类,并由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及色欲。

而今天笔者所披露的,和宗教及信仰完全不沾边。但作为一个密切关注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从业人士,我却希望这个文章能够给对这个行业不够清楚的人们以一些清晰的了解,给相关的从业者一些警示。笔者对移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抱有高度热情,但是如果国内移动IN APPS广告平台的操作者为了获取订单而不断践行下面的这些行为,就真的成为中国移动互联网逆发展的原罪了。如果有阅读者作为从业人士感到不适或不满,欢迎对号入座。

  第一宗罪:贪食

以多数人难以理解的技术辞藻骗取信任。各大移动广告平台,均不断美化其技术能力、资源优势,从而要骗取广告主的广告预算。无论是RTB(REAL TIME BIDING)还是DMP(DATA MANAGEMENT PLATFORM)技术,目前只有后者在无线广告平台有所应用,但是远不到精准分析,依据数据模型进行技术与投放分配的阶段。而经常宣称自己的RTB 及 DMP技术有多牛的公司,大多是在“拉大旗扯虎皮”。

前者(RTB)是因为目前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投放及消耗预算机制,远没有达到国外先进平台的运作模式,亦没有传统互联网搜索引擎广告的成熟度。在2012年5月即宣称发布国内首家RTB技术的艾德思奇,看起来也没有相关技术的实际投放应用。美国的广告市场和投放模式是人家的,中国的国情、行业现状、广告主习惯均大有不同,相提并论在我看来目前并无大用。

而后者(DMP)需要建立在非常大的数据量基础上,通过大量的技术投入和研发,并且根据多个广告主大预算投放不断进行优化和调整才能做到,且可以不断优化,这是没有尽头的工作。别说是拿到几百万融资的小广告平台,几家拿到千万级融资的大广告平台,在这方面的研究及投入也是极其有限的。

根据业内人士透露,和大家宣称自己的防作弊系统多么成熟的公司,另一只手也往往在运维着作弊系统。

  第二宗罪:色欲

作弊成为常态。在一面拓展所谓的优质APP媒体资源,一面暗地里圈养用来大量消耗广告主广告费用的站长,挂着羊头卖狗肉。把广告主投放在真正优质APP的广告预算,偷梁换柱,大部分投放在有着巨大流量的低质媒体群上。我看到,每个广告平台的领导者都对外宣称移动广告平台的运营是核心,并强调自己的运营团队是多么强大。确实,各种效果优化、媒体投放选择、甚至拉大平台的利润率,大多是由运营部门牵头完成。而往往作弊的行为,也由运营部门牵头。整体的把控、掺不掺水、掺多少水、掺水后如何解释、露馅后如何弥补这些工作,只有广告平台几个核心人物最为知晓和了解,在面对着于公于私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他们也是决策的下达和直接执行者。

除此之外,某些广告平台运营团队的员工职业素质低下,也成为诟病。前几日,我在和现在位居某“著名”移动IN APPS广告平台的运营经理的交流中,她居然认为在有效用户量和广告点击行为一定的情况下,流量大会提升CTR(CLICK THROUGH RATE,指广告点击率)的数值。这种连分子、分母都分不清的事情,笔者暗自笑掉大牙。

究竟有几个运营经理,在潜心仔细研究ASO优化方法呢?

  第三宗罪:贪婪

浪费行业资源,绑架开发者。国内几家著名的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媒体介绍资料上,都宣称自己平台上容纳着众多嵌入自己SDK代码的IOS和安卓应用,以5、6甚至8、9万来计算。一方面,这里面的水分很大,另外一方面,这里面只有极少的、数的过来的高质量APP媒体。

很多APP的开发者,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因为没有较强的销售和商务资源,因此不得不转而寻找能够替其销售流量的公司。这时候广告平台就会趁虚而入,要求其嵌入某家(最好是独家,因为这样就又成为其在客户面前炫耀平台媒体资源的一面旗帜)的SDK。这样,广告平台经营者手里就有了双刃剑。不但可以通过不断许诺APP开发者投放广告、增加广告填充率、保证收益外,还可以在各个广告主面前吹嘘又有一款知名APP“投靠”在自己平台旗下,借以夸大平台影响力。

最坏的情况是,因为嵌入SDK,因此广告平台的技术后台可以对该APP应用的流量、用户活跃度等机密核心数据一览无遗,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广告主全盘抖落出来,借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可怜的APP开发者,只能在大多数时候被广告平台所绑架,空空等待所谓的承诺销售额,不愉快的事情时有发生。几个月前,《宫爆老奶奶》的一款游戏APP的开发者和安沃广告传媒大打口水战,我猜测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此,绕过IN APPS移动广告平台,力争和优质APP直接合作,一种聪明的办法。

  第四宗罪:暴怒

大大贬低了行业价值。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某位掌门人经常在各大会议上讲“我们要一起把移动互联网广告这块蛋糕做大”。但是实际上,他们却在做着毁坏这个市场、把蛋糕不断做小的事情。由于行业认知不同,很多企业都把移动互联网广告看做自己的销售渠道,尤其以电商、游戏客户和部分品牌客户为主。他们投放在移动互联网的IN-APPS广告,多以CPA进行结算。而每个CPA的价格,在广告主公司内部成为考核市场部相关人员的KPI,价格高了自然不好交代。

因此,每一个成功达到考核KPI的投放单价,会不断被挤压,广告主期望可以更好的压低推广成本,获取真正推广底价。这个诉求没有错误,任何一个企业或者个人,都希望这样做。但是接盘的公司呢?为了不断获取该广告主的投放预算,不断夸大自己的媒体能力、技术优势、投放效果,从而超额承诺广告主的心理预期,以达到获取广告订单的目的。但是任何一个媒体、渠道、或者平台,都有其最基本能力和最大能力。超过了这个能力,任何一家都无法做到无限制的优化广告效果。那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是作弊、掺水了。广告主会慢慢发现,越来越大的广告投放预算,带来的是越来越大的的收获(KPI)。而精明的广告主会发现,后台转化能力越来越差。这样一来,这个市场充斥着虚假、欺骗、不信任。长此以往,移动广告平台以短时行为获取的订单,却使得整个行业不被认可被贬值,蛋糕怎能做大?

由几个台湾年轻人创始的Vpon (威朋)IN-APPS广告平台,以LBS精准定向投放为核心,也做过几个成功的品牌广告案例。就是因为过高的运营成本和过低的销售收入,入不敷出,而今已经改弦易帜,不再做前端销售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牺牲品。

所以,如果某位IN APPS广告平台掌门人堂而皇之的告诉大家,我们成功的降低了广告主准入门槛,那就让他去死吧。

  第五宗罪:懒惰

浪费投资商的钱。目前几大国内互联网广告平台,均获得了少则几百万,高则几千万的机构投资。但是这个市场经营了至少2年,还没有一家能够收支平衡。而各大广告平台的销售人员,无不告知广告主,这单我们只要流水、不要利润。哪里啊,往往很多广告投放单,不但没有利润,反而要贴进去很多钱财。这样赔本赚吆喝的事情,也许有人可以看做是市场爆发前的必要投入,我却看作是不正当竞争,是在浪费投资商的钱,做一个没有头尾的事情。

而为了压低成本,一个平台获取的广告主预算,或者被浪费投放在流量质量极低的APP 群上;或者被以几分到几毛钱差价,转包给91、安智等平台,甚至架势广告这样的三流平台;或者更有甚者,广告平台把广告主投放在自己平台上的预算直接用于购买谷歌移动广告平台ADMOB的广告,一个点击才3-4美分。这种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而通常用于腐败工程转包的模式,也被普遍用于IN APPS广告平台的经营。

  第六宗罪:自负

对于品牌广告主偷梁换柱。品牌广告主通常按照CPC或者CPM进行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购买(90%的广告主采用CPC方式购买,其他的会以CPM进行购买IN-APPS广告)。这是目前最痛苦的事情之一。究其源头,还是要提一下国内最早做移动互联网广告的公司MADHOUSE(上海亿动广告),在2005年移动广告还停留在WAP网站的阶段,该公司就提出不同于传统互联网广告的收费模式(CPD=COST PER DAY 或 CPT=COST PER TIME),以其精准、定向、智能投放来获取广告主的青睐,并且以CPC的方式进行结算和制作排期。由于该公司在销售、创意、服务等方面的杰出表现,获取了众多品牌广告主的认可。但那个时候,品牌广告主就被教育,移动互联网广告是按照CPC进行售卖,不再考虑任何以CPD或者CPT的方式进行采购。这为今日移动互联网广告无法按照时间售卖造成了一种惯性的影响,也许MADHOUSE创始人也在暗自后悔。

因此,品牌广告主在投放时,在一个CLICK上的讨价还价,就成为必要的过程。每个点击的价格,就像一个过山车一样,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从最高2元钱一个,下跌到几毛钱一个。而为了争夺客户,大大小小不同的广告平台,竞相杀价,还在不断的降价。每个点击1毛几分钱的单子,有好多广告平台都接过。这样的结果就是,与4A广告公司签订的投放排期,在投放时被偷梁换柱。对于那些合作单价高,媒体质量好的APP应用,做“蜻蜓点水”式的投放,而为了控制成本,品牌广告主大部分预算都被悄悄投放在一些质次价低的APP上,如果这也算WEB2.0 “长尾理论”的一个践行的话,该名词的提出者美国人克里斯•安德森怕是要睡不着觉了。

  第七宗罪:傲慢

对于年轻从业者职业发展的错误引导。最为笔者所痛斥的,是这些广告平台对一代年轻从业者的职业灌输。虽然平台的核心机密永远掌握在几个人或者一小群人手里,但是作为职员,很多年轻从业者也都间接和片面的了解操作过程。而这些年轻的从业者,是抱有对移动互联网的一腔期待和热情才加入的行业,并且为了职业发展和生计不断的努力着。

目前国内移动互联网IN APPS广告平台的现状,对于这一批年轻人的职业观发展,以及对该行业的认知,起了非常消极的作用。诚然,作弊行为在整个广告界都有存在。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新兴的、所有人都寄于高度期望的行业,这些行为会成为非常不好的力量,去试图改变行业发展的方向。而往往很多从业者,考虑到自身职业的发展,即便换了工作平台也默默不语,甚至作弊方式互相借鉴,就更加使得广告平台的经营者为所欲为。

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一种新型产业的快速前进,无不奠定在良性、合理、诚信的发展氛围基础上。这七宗罪成为困扰国内移动互联网IN APP’S广告平台的弊病,相关从业者是否应该有所反思?

或许这就是一场所谓的资本游戏,是一场看不到硝烟的战争?其实这更像贩毒,就好比每一个大毒枭刚开始都会犯以上的所有罪恶,目的是控制市场、垄断市场、消费这个自己抢夺来的市场,但是大毒枭也会被其他毒枭所替代,而一层层紧密的产业链条、利益链条,正在驱使我们把一个刚起步的移动互联网市场毒害掉。退一步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在中国,无利不起早的至理名言被运用的比比皆是,究竟是广告平台的原罪,还是广告主的压迫?究竟是疯狂?还是堕落?还是留给诸位去思考吧。

文/日晷

]]>
大数据广告平台Rocket Fuel拟IPO筹资1亿美元 //www.otias-ub.com/archives/141600.html Sun, 18 Aug 2013 11:46:39 +0000 //www.otias-ub.com/?p=141600

2013年8月18日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文件,美国广告网络及数据分析公司Rocket Fuel计划进行IPO(首次公开招股),筹资1亿美元。

Rocket Fuel提交的S-1文件中仍缺少一些关键细节,例如发行价以及公司预期的估值。不过,该公司营收的快速增长值得关注。2010年,Rocket Fuel营收为1650万美元,到2011年就达到4470万美元,而2012年进一步增长至1.066亿美元。2012年,该公司的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为亏损约300万美元。

Rocket Fuel网站显示,该公司是“硅谷增长速度最快的广告技术公司”。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融资7660万美元,投资方包括Mohr Davidow Ventures、Labrador Ventures、Northgate Capital、Summit Partners和Nokia Growth Partners等风投公司。在2012年6月的最近一轮融资中,该公司获得了5000万美元投资。Rocket Fuel创立于2009年,创始人为雅虎资深员工乔治·约翰(George John)、理查德·弗兰克(Richard Frankel)和阿比纳夫·古普塔(Abhinav Gupta)。

Rocket Fuel的商业模式很简单:从广告网络服务购买广告展示,在经过处理后出售给客户。该公司能更好地瞄准广告受众。通过这一模式,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媒体成本为4100万美元,而营收则达到9200万美元。

Rocket Fuel使用了人工智能、预测模型和数据驱动瞄准等技术,改进广告瞄准能力。该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品牌和广告公司。当前活跃客户总数为784家。

该公司预计将采用“FUEL”作为交易代码,目前尚未决定在哪一交易所上市。

]]>
购物数据驱动下的亚马逊广告平台 //www.otias-ub.com/archives/122595.html Tue, 11 Jun 2013 16:29:04 +0000 //www.otias-ub.com/?p=122595 亚马逊的品牌增加了这家公司在消费者当中的可信度,超过了谷歌、Facebook等科技产业巨头,后两家公司都因为违反用户隐私保护政策而遭受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抨击。

Facebook知道谁是你的好友,谷歌(微博)了解你在网上对什么感兴趣,亚马逊记住了你买过什么东西,也能对你接下来买啥猜得大差不离。

如果你是一个广告主,以上三家公司的数据哪家对你最有价值?如果你有产品要出售,以上那些事情你最想知道哪个?

数字经济时代,有些互联网巨头和一些亿万富豪将他们精准目标广告的能力转化成了他们的财富,而有家公司守着这样一座金山却几乎没有付诸开发。在互联网广告领域,访问亚马逊的人群比谷歌及Facebook的用户,所处“购买漏斗”模型的位置更低,也即更容易使其产生购买行为。旧金山数字广告代理商Mediasmith的战略与技术主管马库斯•普拉特(Marcus Pratt)称:“这里的机会是巨大的,亚马逊因为掌握着丰富的用户数据而处于一个独特的优势地位上,可以为广告主提供它们想要的购物者。”

亚马逊推广告平台 挑战谷歌和Facebook地位

“购买漏斗”模型

美国市场研究机构Baird Equity Research的分析师在最近的一份投资者报告中写道,他们估计亚马逊2012年可以产生5亿美元到10亿美元的广告收入。亚马逊不会公布广告收入的具体数据,而且这个数字也无法让其与谷歌相提并论, 但是对于亚马逊这样一家主业并非销售广告而是销售商品的公司来说,十亿美元的广告收入已经相当可观了。更何况,亚马逊在网络广告领域才刚刚起步。

直到2012年10月,亚马逊才公开了它在广告领域的计划。亚马逊的一位高管首次出现在麦迪逊大街最大的广告行业年会上。据说亚马逊全球销售副总裁丽莎·乌茨雷德尔(Lisa Utzschneider)在那次年会上畅谈了亚马逊的广告业务,包括广告支持的Kindle平台上的显示广告、亚马逊网站以及它旗下的Zappos、IMDB和Diapers.com等网站上的广告定向技术等。

乌茨雷德尔称,亚马逊的广告业务本质上并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而是为了协助其降低产品零售价。她说:“如果我们把亚马逊想象成两个不同的世界,一个世界的亚马逊带广告,但是上面的产品售价低;另一个世界的亚马逊没有广告但售价高。我们会选择哪一个世界的亚马逊?”

但是广告有可能对亚马逊有更大的帮助。在美国,亚马逊旗下网站月访问用户数过亿,仅次于谷歌、微软、雅虎、Facebook和美国在线,居第六。 前五大公司的网络业务都依赖广告,亚马逊却例外。市场研究公司comScore的分析师安德鲁•利普斯曼(Andrew Lipsman)称,由于访问量排在比较靠前的位置上,亚马逊没有理由不进入广告市场。

利普斯曼说:“他们(亚马逊)过去可能一直更关心销售商品, 但是现在他们已经开始意识到他们面临的这个巨大的商机并打算抓住这个机会。”

利普斯曼说,comScore发现亚马逊显示广告的费率比网络广告的平均费率还要低,这说明亚马逊还在尝试寻找合适的战略。有些广告商说,他们的客户对亚马逊的显示广告不感冒,因为他们认为那些广告存在诸多限制,比如它们在广告指向和广告商可以追踪的数据上都有一定的限制。

但是那些广告商可能没有人不喜欢亚马逊的广告定向技术。用网络广告领域的行话来说,亚马逊已经建立起自己的需求方平台(DSP),亚马逊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向广告代理商推广这个平台,向谷歌所占领的广告王国挥师进军。这项业务可以帮助亚马逊分析公司庞大的客户购物纪录,协助经销商在亚马逊和其他购物网站锁定特定人群发布定向广告。

实际上,需求方平台允许广告商出价竞购不同网站上空闲的广告位。但是他们购买的并非只有广告位。 他们竞购的其实还包括广告位背后对应的特定用户群。就亚马逊的需求方平台来说,假如某人访问亚马逊旗下的Zappos网站并搜索篮球鞋的话,Zappos就会在那名用户的浏览器中以cookie的形式将他的这条搜索记录保存下来。 如果那名用户随后又点击到ESPN.com网站,如果ESPN的广告在亚马逊的需求方平台上播出的话,平台就会对cookie进行解码,认为它吸引到一位有兴趣购买篮球鞋的受众。 如果耐克会为这类打算购买篮球鞋的用户购买了亚马逊上的广告位的话,最后的结果就是那名用户会看到一则耐克的广告。

虽然需求方平台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但是亚马逊掌握的丰富用户数据所支持的需求方平台改变了这个行业的竞争状况。

实时竞价(RTB)广告大战

有消息称,亚马逊最近已开发出实时竞价广告交易平台,有望在2013年第一季度推出,将竞争矛头直接指向谷歌和Facebook。它的工作原理是这样的:假如你在亚马逊网站浏览但未购买《星球大战》的DVD产品,亚马逊将在你的浏览器上生成一个跟踪cookie。当你再次打开使用了亚马逊广告交易平台的网站时,比如亚马逊官网、IMDb、DPReview等,浏览器会弹出一个广告窗口,让你再次选择是否要购买《星球大战》。

这一产品与Facebook 2012年6月份推出的实时竞价广告产品FBX非常相似,第三方广告代理公司列出了广告主通过FBX投放广告获得的成效:最早使用FBX的客户eBags,其投资回报率一直稳定在15倍左右;客户使用FBX后,短期内使他们的用户量增长了30%;客户OnlineShoes.com通过FBX获取的用户广告点击率超过15%。

但亚马逊最大优势在于,它可以利用手中庞大的购物数据,依据用户的购物历史来向特定的用户发布广告。相比之下,Facebook和谷歌(仍然还通过DoubleClick实现RTB)都无法做到这一点。

亚马逊与Facebook一样正谨慎的保护着自己的数据,小心翼翼的提供外部接入,因此亚马逊的平台能够让买家创造出特定的目标对象,如“男性;年龄25岁至34岁;居住在加利福尼亚州;对高清电视感兴趣;购买知识书籍和家居装饰工具。”不过亚马逊不会提供客户姓名或是个人购物历史资料。

亚马逊:掌握着用户实际发生的购物行为及历史数据,这些数据是广告主眼中的金矿。广告客户等待这个广告业的“沉睡巨人”苏醒已有时日,而且这一天似乎也即将来到。

Facebook:拥有最完善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数据,包括他们的喜好及他们的狐朋狗友资料,10亿用户一网打尽。这些信息对营销人员非常有用。

谷歌:在传统意义上的“购买意向”方面占据优势,比如你搜索“星球大战DVD”时,它能推测出你想要的是一部电影。谷歌提供此类搜索广告已有多年时间,但在消费者购物历史信息方面,永远比不上亚马逊及Facebook。

广告代理公司The Media Kitchen数字传媒主管达仁·赫曼(Darren Herman)更看好亚马逊进军RTB市场。他说:“我认为,在未来五年左右的时间内,亚马逊将变成一家更大的媒体公司之一。不得不承认,通过旗下网站,亚马逊已经满足了用户的大量需求。”

AKQA Media总经理斯科特·西蒙兹(Scott Symonds)表示,“亚马逊广告平台之所以非常强大,是因为它拥有销售数据和用户购物的行为数据。尽管谷歌已经推出了Google Analytics,但是所有人都极度渴望看到这种封闭的系统。”

IgnitionOne首席执行官威尔·马吉洛夫(Will Margiloff)则表示,“我一直认为转换数据才是最佳的数据。在电子商务领域,有哪一家公司比亚马逊拥有更多的转换数据?”

iCrossing的美国媒体负责人乔纳森·亚当斯(Jonathan Adams)认为,“事实的真相,是亚马逊拥有着其它公司无法比拟的用户数据。搜索行为并不等同于转换数据。亚马逊收集用户的购物数据已经有很多年时间。”

许多媒体买家均认为,亚马逊拥有让网络广告市场发生巨变的潜力。亚马逊与谷歌、Facebook,已经替代了雅虎、AOL和MSN成为网络广告市场的新三位一体。

消息人士称,亚马逊媒体集团当前拥有一些广告产业背景很深的人物,其中包括了前MediaMath副总裁马克·马尼诺(Mark Mannino),以及前NBC环球销售高管瑞恩·梅沃德(Ryan Mayward)。

如果亚马逊选择与谷歌、Facebook在同一层面上进行竞争,该公司将拥有一个明显的优势。亚马逊的品牌增加了这家公司在消费者当中的可信度,这一点不仅远远强于名气不大的Criteo,而且也超过了谷歌、Facebook等科技产业巨头,后两家公司都因为违反用户隐私保护政策而遭受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抨击。

亚马逊似乎认识到了这一优势。在RTB平台上运行的广告预计将标注上亚马逊品牌,这种情况目前在亚马逊广告平台的广告中经常会出现。

亚马逊面临的挑战

亚马逊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是向广告产业的外部人士解释清楚亚马逊的广告业务。无论是谷歌、雅虎还是Facebook等受广告支持的公司,都能够证明其广告业务非常必要;这些公司在广告目标中使用用户数据,因为这有助于提升它们的广告营收,从而让自己的服务继续保持免费。亚马逊则没有这么奢华。

亚马逊一直关注的是电子商务业务。该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的营收达到了138亿美元,其中的84%均来自于产品销售。亚马逊的广告营收仅仅占据了亚马逊网络服务中的很小一部分,而亚马逊网络服务营收当季只占到亚马逊总营收的不到5%。iCrossing的亚当斯表示,“亚马逊的广告业务营收当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亚马逊不会向消费者解释其如何通过广告来交换价值。

亚当斯说,“受广告支持的购物希望仍将是亚马逊的杀手级故事。相对于没有广告模式的高价产品而言,消费者一直支持受广告支持的低价产品。”

亚马逊创办至今一直在低利润产业运营,这种战略在向竞争对手施压的同时,也让公司面临着对利润极度渴望的投资人的压力。亚马逊的广告业务,将能够给公司提供补贴,继续令竞争对手感到不安,特别是在亚马逊还没有铺开其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情况下。

另外,广告买家和广告科技产业的高管,一直对亚马逊究竟对广告市场有多大兴趣存有怀疑之心。一位与亚马逊高管进行过谈话的交易市场代理称,亚马逊似乎更对如何击败沃尔玛,而不是谷歌感兴趣。

另外一位广告技术高管则强调,谷歌拥有数万专注于广告业务的员工,而亚马逊目前负责广告业务的媒体集团,仅仅只有600名员工。亚马逊发言人对公司媒体集团的员工数量未置可否。

实时竞价(RTB,Real-timeBidding):

利用第三方技术在网站上针对每一个用户展示行为进行评估及出价的竞价技术一旦竞价成功,广告就会立刻出现在网络媒体的网站中。

需求方平台(DSP):

汇集了各种广告交易平台的库存,让广告客户和广告机构更方便地访问,更有效地购买广告库存。

广告交易平台(ADExchange):

开放的、能够将网络媒体和广告商联系在一起的在线广告市场(类似于证券交易所)

]]>
airAD:2012年大气创媒移动广告平台Q4数据报告 //www.otias-ub.com/archives/90122.html Mon, 14 Jan 2013 14:13:31 +0000 //www.otias-ub.com/?p=90122 2012年11月13日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公布的10月份国内手机行业运行状况,数据显示,2012年前十个月,我国手机市场出货量达3.75亿部,其中3G手机出货量为2.04亿部。
1、移动互联网广告展示分布
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airAD大气创媒移动广告平台上的第三季度展示数与上季度相比增长了13.5% 。点击数较第一季同比增长9.4%。广东、北京、上海、深圳、活跃度依旧名列前茅。江苏、四川、河北、山东等二线城市用户较第二季度的相比增长24.6%,中国的移动互联网覆盖率进入稳定发展状态。

2、智能手机的系统比例

airAD大气创媒平台上Android依然是主力军,iOS系统与上季度相比增长4.3%。

3、iPhone5正式对外发售

所谓爱之深,责之切,iPhone5”定妆照“一经公布,即被无数网友吐槽。然而,正式发售后24小时超200万台的订购量显示iPhone在消费者心目中依然牢不可破的魅力。

4、免费应用 收费应用 谁是主流?

在日前一份研究APP Store年度表现的报告中指出,APP Store具有超100万的应用,且相比之前新发布应用增速下降,体现出一种健康成熟的生态环境。但在收费与免费两项的比较上,2008年收费应用占比为74%,而2012年数据显示收费应用占比仅为34%。如何借APP盈利,显然借由APP本身收费已不是主流,更好的营销模式是开发者急需发掘的。

5、手机游戏仍是移动互联网大势

手机游戏一向被业内人士认为是移动互联网首要赢利点之一。根据2013年第三季度的数据显示,中国手机游戏用户规模达到2.57亿,环比增长57.7%。手机游戏族对游记游戏的执着与着迷,是否可以帮助希望借由移动互联网进行营销的广告主呢?

6、不同移动设备对移动广告的态度

根据2012年11月20日的最新数据显示在2012年第三季度里,苹果以37%的移动广告印象份额名列第一,三星则以24%的份额占据第二的位置,这两家的份额更是遥遥领先与其他的竞争对手。而传统手机巨头诺基亚则以8%位列第三。由此可见,虽然在以数量为考量时,三星依然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手机生产厂商,但若将背景设定在全球智能手机的商业化领域,或所谓移动广告领域,苹果依然无人可敌。

7、多屏互动提升广告效果

随着智能移动设备的发展,“多屏互动”已经成为时下经常被提及的词语。根据研究显示,当电视与智能移动设备行程多屏互动时,一般电视广告的效果得到了显著提升。数据显示,7成平板用户表示当他们在电视上看到感兴趣的商品时,会立即使用手边的平板电脑获取相关的信息,而这种倾向在18-34岁以及35-44岁之间更为明显;而年龄在18-34岁间的男性比这个年龄区间的女性更愿意使用平板电脑获取信息,但有意思的是在年龄在45-54岁的区间里,男性反而不如女性愿意在平板上获取信息。

8、移动支付将持续走红

曾有数据预测至2017年全球移动支付的金额将突破1万亿美元,而这其中66%的金额来自于移动电子商务,而近场通信技术和二维码支付列2、3位。

9、移动支付在中国,淘宝一马当先

每年双十一,淘宝都在为我们创造一个个惊叹的数字,而今年双十一,淘宝创下的记录里,移动支付的部分,让我们不得不关注。根据淘宝透露的移动端支付数据显示,手机淘宝双十一当日支付宝交易总金额突破9.4亿元。双十一期间,我们看到淘宝官方透过各个渠道向大家积极推荐移动支付的方式,而更是有卖家在移动端做足文章,推动了双十一期间移动支付的小高潮。

]]>
广告系统研究—多盟广告平台domob //www.otias-ub.com/archives/65702.html Tue, 28 Aug 2012 07:12:47 +0000 //www.otias-ub.com/?p=65702 之前我们已经介绍过AdMob广告系统(查看《广告系统研究——Google AdMob》)以及IMmob广告系统(请看《广告系统研究——力美广告平台IMmob》),今天我们来学习另一家移动平台——多盟广告平台domob。关于多盟的情况,我们节选了多盟官网上的介绍:多盟(简称domob),中国第一的智能手机广告平台,成立于2010年9月。多盟整合了智能手机领域最优质的应用以及广告资源,搭建了广告主和应用开发者之间的广告技术服务平台。并借助大规模数据处理的平台优势以及贴近应用开发者的服务模式,为应用开发者提供产品推广服务和收益,以及为致力于在智能手机平台推广产品、品牌的广告主提供高效的服务。多盟提供了公平、合理、高效的资源配置平台,为应用开发者和广告主创造价值最大化。

第一眼看到多盟的网站和系统,就会让人喜欢。毫不夸张地说,多盟的站点以及广告平台的UI设计非常好,简洁明晰的页面布局和导航,非常方便用户的浏览,很方便用户了解多盟的业务和优势。整个网站以及系统的配色鲜亮而明快,阅读起来非常舒服,一不吃力,二视觉不疲劳。多盟的UI设计值得我们学习。

domob面向的用户

从介绍可以看出,多盟面向的用户主要是移动广告的广告主以及应用开发者。这一点与力美广告平台有所区别,更多的与AdMob系统类似。domob系统注册的时候同样区分广告主和开发者,然后根据登录系统时的帐户角色显示不同的内容。

不过domob系统的注册有自己的特色,其注册分为两步,第一步利用邮箱以及邮箱验证的简单注册,第二步选择角色,如果是开发者则填写有效证件号码和名称后即可完成注册。如果角色是广告主,domob为保证广告投放更高质更有效,实行投放专属服务制度,实际是核实广告主的身份后才能完成注册。因为审核的原因,下面我们主要介绍面向开发者的系统。

domob解决的问题(暨多盟的主要功能)

1、开发者

1)domob允许开发者上传Android和iOS的应用程序到domob平台,通过加入domob生成的具有唯一Publisher ID的SDK代码来展示广告。
下载SDK

注:请注意第二点“Publisher ID仅能在该应用中使用,否则会被判定为作弊应用,作弊应用中广告点击有可能不产生收入”,看起来是和应用程序名称进行的绑定,但这样判断作弊非常不严谨。所以,有人知道是如何绑定的吗?

2)虽然官网介绍中提到“多盟也支持手机网站(WAP/HTML)”,但是在系统中并没有看到相关的设置页面。

3)另外,在系统中并没有看到选择广告位的设置,猜测domob给出的SDK可能能支持其所有的广告形式展示,这是比较先进的地方。

4)domob为开发者提供了四种屏蔽广告的方式供开发者选择,并且开发者可以设置广告刷新的频率。
应用设置

5)从系统的设置中没有计费方式选择,但报表查看有CPM和CPC两种计费类型来看,应用程序获取广告收入的计费方式决定权应该在广告主一端,开发者无法决定。但报表默认计费方式为CPC,所以CPC应该是目前主要的计费方式。
应用统计时的计费方式

6)多盟不仅给开发者提供了赚取广告收入的渠道,还为开发者提供了两个很贴心的服务:

针对Android开发者,提供了“一键推广”的功能,开发者只许上传一次应用,即可将应用推广到安智市场、机锋市场、安卓市场、应用汇、优亿市场、N多市场、网易市场7家国内最主要的第三方市场;
上传推广

针对iOS开发者,提供了“好评提醒”的功能,目前提供两键模式和三键模式两种提醒样式,并且提供了4种提醒频率。
好评提醒设置

2、广告主

虽然无法进入广告主系统,但是我们可以从domob的官网上了解一下domob支持那些广告形式、广告类型,广告主可以做那些定向。

1)广告形式

domob支持banner、插屏、互动式扩展广告、开屏、富媒体广告等丰富的广告展现形式。形式可以见http://www.domob.cn/ 的页面矩形大图。或者通过以下链接查看:

http://www.domob.cn/assets2.0/widgets/piecemaker/contents/1.swf    通栏广告:在应用底部或者顶部呈现

http://www.domob.cn/assets2.0/widgets/piecemaker/contents/2.swf    插屏广告:在应用操作处于暂停状态时,在应用中部半屏或全屏呈现

http://www.domob.cn/assets2.0/widgets/piecemaker/contents/3.swf    互动式扩展广告:在应用底部或顶部以动态小图标形式呈现,点击后可展开全屏或半屏

http://www.domob.cn/assets2.0/widgets/piecemaker/contents/4.swf    开屏广告:在应用开启或刷新时全屏展现

http://www.domob.cn/assets2.0/widgets/piecemaker/contents/5.swf    富媒体广告:广告元素由应用底部通栏动态溢满全屏

2)广告类型

从官网来看,domob支持9种广告类型,详细可以见http://www.domob.cn/advertiser/advertiser.htm#tab1。这9种类型是:

电话直播;LBS导航(利用位置信息和地图接口);在线购买;触屏交互;应用下载;手机优惠券;视频播放;3D体验(360度旋转);重力感应(利用重力感应接口)

3)可以做的定向

从介绍看,domob可以进行媒体资源定向(按分类),也可以按照机型,地域,接入方式,性别,年龄,兴趣,消费能力…等进行定向投放。从宣传来看,domo在“3亿庞大流量能力的基础上进行数据深挖,实现基于用户的定向营销”,难免有失偏颇。这么说原因有二:一是APP间用户如何打通是一个难题,二是在应用开发者的“新建应用”界面中,有对用户年龄的设置,非常简单。
新建应用界面的使用人群年龄

domob的系统结构(仅开发者系统)
多盟domob开发者系统结构

下载大图源文件(源文件由XMind支持)

domob的页面布局

domob系统有两种布局方法,应用列表和推广列表采用布局1的布局方式,个人中心、财务管理以及新建应用等界面采用了布局2的布局方式。
domob的页面布局

domob提供了非常直观并且可以便捷操作的dashboard,具体的可以看上图的曲线指向。另外一点比较好的是在应用的列表页将最主要的数据展示出来,方便用户的浏览。
应用列表

domob的交互设计

如果不从整体考虑,仅从单个功能的交互设计来讲,domob做得都不错。但是从整体角度考虑,存在多个不一致的设计。

1、“一键推广”有引导,“新建应用”无引导。

一键推广:
一件推广引导

新建应用:
新建应用引导

2、iOS的上传应用界面和Android的上传应用界面布局不一致,按钮设计不一致,错误信息提示位置不一致。

上传Android应用:
上传android应用

上传iOS应用:
上传iOS应用

3、提示信息的配色不一致:个人中心、我的应用、我的推广均采用黄底黑字显示,但财务中心采用了绿底绿字(深浅不一)显示。

黄底黑字的配色:
黄底黑字的配色

绿底绿字的配色:
绿底绿字的配色

4、其他方面的一些问题

1)新建应用界面的关键字提示:请用逗号分隔多个关键词。但未说清楚逗号是全角(中文)或者半角(英文)的逗号。
新建应用

2)列表界面提示缺失:比如应用列表界面的“应用状态”,都有哪些,分别怎么定义等没有说明。截图可见“domob页面布局段落的第二张图”。

3)帮助中心缺失。整个系统没有帮助中心。

4)提现仅支持银行转帐,不支持第三方支付。

以上是对多盟广告平台domob的学习及分析。在结尾的时候,回顾整个系统的印象,一是domob在功能上对应用开发者的支持力度较大,二是domob的广告形式以及广告类型丰富,对广告主是一个比较好的吸引,三是系统的UI设计及交互设计非常好,但整体性不强,四是帮助信息不足,对新手用户支持不足,四是用户数据挖掘、精准定向技术比较不足,五是系统缺少一些必须功能。

作者:牛国柱  Evan

原文链接:http://www.iamniu.com/2012/08/04/domob/

]]>